岗位职责:
负责阳光房的制作与安装;
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满足客户需求;
对制作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任职要求:
具备丰富的阳光房制作经验和技能;
能够熟练操作相关工具和设备;
注重细节,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薪资待遇: 5000 元至 8000 元。
工作时间: 8 点至 6 点,月休 2 天。
投递简历后电话联系,请说是在梅州直聘看到的,谢谢!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广东恩华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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