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起报!蕉岭县新铺镇村卫生站招聘公告
日期:2025-02-19 10:26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乡村医生管理规定,我镇公建民营村卫生站实行院聘村用,法人代表为镇卫生院院长。

当前我镇黄沙村乡村医生空缺,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拟公开招聘1名乡村医生。

 一、招聘条件

1.50周岁以下。

2.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为社区医学、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中医专业,专科学历为临床医学、中医学。

学历需国家承认学历,并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确有专长人员可不受学历限制)

3.入职后,暂注册为乡村医生,需5年内取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或国家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资格证者,自动解聘。

4.工作积极主动,具有高度的乡村医生认同感、责任感和服务农村广大患者群众的精神,完成镇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等。

5.原已录用的乡医(因5年内未取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或国家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而解聘、辞职的不能报名。

6.本镇本村户口人员优先录用。

7.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优先。


二、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交蕉岭县新铺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三、收取简历时间 

       2025年2月19日8:30——2月21日17:00

    四、录用方法

仅一名符合资格的人员时,由院办公室组成的专家组现场进行专业课临床技能考核和乡村医生日常工作试用考察,合格后录用;2人以上采用笔试,笔试题型为病例分析和单选题。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人专业课临床技能测试(如中医以中医内科为主,西医以西医内科为主),采取现场随机抽题方式。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20%+专业知识成绩×8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五、公示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乡村医生名单。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卫生院办公室在公示栏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

六、待遇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卫基层函〔2023〕4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20〕8号)和《梅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梅市府办〔2016〕7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广东省村卫生站绩效考核指标(2012年版)》(粤卫〔2012〕158号)进行考核合格后,享受政府补贴。

根据《蕉岭县村卫生站绩效考核细则及督导检查指标》《关于印发蕉岭县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的通知》及蕉岭县新铺镇中心卫生院相关管理规定和考核经济方案等,每年完成相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任务,考核后,获得相应补助。

除上述两项,无其他福利待遇,暂不缴交五险。

如有其他政策变动,以上级最新文件为准。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蕉岭县新铺镇中心卫生院所有。

 


                           蕉岭县新铺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