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日期:2025-05-14 14:08

因工作需要,梅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工作地点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仲裁秘书岗,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与仲裁员及当事人沟通联络、法律文书送达等;

2.处理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仲裁委员会。

)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3300元(除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按照当地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经录取,试用期两个月,聘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未曾受过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没有不良嗜好,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4.热爱仲裁工作,具备承担相应岗位的能力,遵守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服从工作安排,注重团队协作,具备一定的工作抗压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和法律相关专业;

2.熟悉民商事法律及法律程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考虑;

3.熟练使用WPS办公软件,沟通能力好,文字录入速度快。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30日。

2.报考材料:报名表(附件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提供资格证书,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

3.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整理好统一发送至邮箱:mzzcwyh@163.com。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相关要求,梅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前三名者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

本公告由梅州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向相关工作人员咨询,联系人:陈惠霞,联系电话:0753-230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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