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是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隶属兴宁市财政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管理、参照市直正科级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国有企业。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01岗位: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1名;
02岗位: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一般工作人员2名;
03岗位: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一般工作人员3名;
04岗位:下属贸易公司经理1名;
05岗位:下属贸易公司一般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及道德修养,无任何不良记录。
2.身体和心理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接受和遵守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工作安排。
(二)资格条件:
01岗位: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要求:不限;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突破相关任职资格;
5.其他要求:熟悉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银行从业经验优先。
02岗位和03岗位: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一般工作人员和财务部一般工作人员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要求:不限;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突破相关任职资格;
5.其他要求: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以上。熟悉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金蝶软件、熟悉融资及融资工具使用(如金融市场、风险评估、财务分析、贷款、债券、股权融资等)优先。
04岗位和05岗位:下属贸易公司经理和贸易公司一般工作人员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2.专业要求:不限;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突破相关任职资格;
5.其他要求:具有工程建材销售公司、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农副产品贸易公司相关从业经验优先,具有公众号运营经验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正在处罚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包括简历投递,资格初筛,笔试+面试测评,试用,签约等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统一压缩打包发至邮箱xnct168@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扫描文档须确保内容清晰可见,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对提交的所有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报名表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名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表的贴相片栏请插入电子版,需提供签名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
(二)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上午8:00至6月27日下午6:00止,共5个工作日,逾时恕不受理(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公司收到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后,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8:00前反馈,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恕不另行反馈。
(四)测评
测评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测评内容:适应岗位的基础知识;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完后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优先录取,未列入拟录取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公司审批后,在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不宜聘用的情况,不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时,聘用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技术资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因拟聘用人员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
五、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聘用。
(二)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实体化方案的薪酬制度实行。
六、其它事项
(一)应试者进入面试地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做好公司的面试流程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聘人员往返、食宿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涂改学历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我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公告由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人:黄先生,咨询电话:0753-6166522。
附件: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添加微信:15728770694 索取附件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