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梅州地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服从学校管理。
二、招募见习岗位
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3名、小学体育2名、中小学科学2名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二)报名资料
1.《兴宁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其他资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
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准备好流程(二)中所述报名资料,识别下图二维码填写信息。

(四)面试时间
首批面试时间: 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其它批次面试时间待后通知。
四、见习期及待遇
1.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月2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2.见习基地按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单项购买工伤保险。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点击下载附件:就业见习申请表
添加微信:15728770694 索取附件

兴宁市锦绣学校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