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乡村医生管理规定,我镇公建民营村卫生站实行院聘村用,法人代表为镇卫生院院长。
当前我镇顺岭村乡村医生空缺,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向社会拟公开招聘1名乡村医生。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中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历需国家承认学历,并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具有中医类别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放宽至中专中医专业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3.有基层医疗机构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4.无医师资格证的,入职后,暂注册为乡村医生,需5年内取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或国家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资格证者,自动解聘。
5.工作积极主动,具有高度的乡村医生认同感、责任感和服务农村广大患者群众的精神,完成镇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如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等。
6.原已录用的乡医(因5年内未取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或国家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而解聘、辞职的不能报名。
7.试用期为半年,期满后需进行日常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工作考核等,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解除。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交三圳镇卫生院办公室(报名相关资料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四、招聘方式
仅一名符合资格的人员时,由院办公室组成的专家组现场进行专业课临床技能考核和乡村医生日常工作试用考察,合格后录用;2人以上采用笔试,笔试题型为单选题,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和专业知识(中医专业知识为主),院办采取权威医学书籍现场随机抽题方式(具体考核细节由院办实施)。
加分条件:
1.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加5分;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医学学士学位加10分;
3.有基层医疗机构以上工作经验者加10分。
五、体检
对考试合格者,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健康体检》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试用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乡村医生名单。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卫生院办公室在公示栏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时间为半年)。
七、待遇
1.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卫基层函〔2023〕4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20〕8号)和《梅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梅市府办〔2016〕7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广东省村卫生站绩效考核指标(2012年版)》(粤卫〔2012〕158号)进行考核合格后,享受政府补贴。
2.根据《蕉岭县村卫生站绩效考核细则及督导检查指标》《关于印发蕉岭县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的通知》及蕉岭县三圳镇卫生院相关管理规定和考核经济方案等,每年完成相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任务,考核后,获得相应补助。
3.村卫生站个人医疗收入。
除上述三项,无其他福利待遇,五险自行缴交。
如有其他政策变动,以上级最新文件为准。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蕉岭县三圳镇卫生院所有。
蕉岭县三圳镇卫生院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