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体育总会是我市群众性的体育组织,负责对全市体育社团业务工作的指导,是党和政府联系体育工作者的纽带,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现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可靠,无反党反社会不良记录,思想政治表现好。
2.学历及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专业,取得学士学位。
3.工作经验要求:具有5年以上青少年体育工作、省级(含)以上体育竞赛活动组织或体育科研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4.资格证书要求: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证书。
5.能力要求:能够吃苦耐劳,文字写作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91年1月1日以后)。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党政纪律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委监委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
二、招聘程序
由梅州市体育总会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通过者作为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培训学习机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体育总会相关制度执行。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前将个人简历投至指定邮箱:mztyj@163.com,咨询电话:0753-228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