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村镇乡村医生招聘公告
日期:2026-07-09 09:05

为了解决我镇乡村医生短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乡村医生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农村医学专业的中专以上毕业生(须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籍不限;

2、45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乡村医生岗位工作人员2名。

     四、岗位职责 

  1、开展村卫生站基本医疗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 

  2、承担主管部门、镇卫生院委派的其他工作等。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一、报名、审核;二、体检;三、聘用、签订合同的方法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考生持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毕业证、毕业证鉴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有效证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7月7日-7月13日)

3、报名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中心卫生院可梅楼二楼医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3-2858232、13823800400

4、资格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籍贯、专业等相关信息予以审核。

     (二)体检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健康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对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待遇保障 

1、省级定额补助,补助款需参加相应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补助,需参加相应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工作量发放; 

3、村卫生站个人医疗收入。

     (五)聘用、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作为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辖区空白村任乡村医生,与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中心卫生院签订任职合同,须服从医院安排,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医院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