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梅州市“青梅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我院拟招募6名医疗服务中心见习岗位人员。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见习单位岗位条件要求;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3.能适应工作环境,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乐观开朗,积极上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未参加过其他见习岗位工作。
二、需求情况及岗位职责
1.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情况:
岗位类别:医疗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专业要求:医疗卫生相关专业;
招募人数:6人。
2.岗位职责:
① 为就诊患者提供挂号检查指引、就诊咨询、特殊门诊办理、协助自助服务等,针对不熟悉手机线上操作的老年患者,提供一对一的操作指导,并协助就诊;
②畅通反馈渠道,及时解决患者诉求;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就诊期间服务情况,倾听患者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③根据实际需求,护送住院患者完成CT、MR、B超、DR等医技检查,并协助检查预约。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招满即止。
(1)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搜索就业见习→点击岗位查询→在单位名称栏搜索“大埔县人民医院”。同时将报名资料交到大埔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大埔县人民医院新门诊大楼7楼)。
(2)报名资料如下:
①个人简历;
②见习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2.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面谈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见习期及待遇
1.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月204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
2.见习期间按政策为见习人员缴纳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的规定管理,执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
大埔县人民医院